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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通海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的报告


来源:通海县 时间:2018-01-22 10:16 点击率:0打印】【关闭

  2017年通海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会和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总揽政府法制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创新方式,完善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持续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对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防止权力越位、缺位和错位。二是取消、下放各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全面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财物依法处理规定。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查、修改、清理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监督和登记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按照《通海县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从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上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作了具体的规定和安排部署。全年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规范性文件14件(13件为县级,1件为部门),其中:建议继续有效9件、建议修改3件、建议废止2件。

2.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目前全县九个乡镇(街道)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县级40多个部门共计聘请30余名法律顾问,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二是充分发挥“智囊团”作用。2017年,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及审核协议、合同20次;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和为重大事件提供法律服务14次,参与处理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10件。三是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县政府法制办和法律顾问先后配合县相关专项工作组共同应对处理了杨广物流园区特色小镇土地征收、高大乡观音村脱贫攻坚、秀山公园沥青中毒事故、校安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12·29致人伤亡刑事案件等事项,各种法律文书审核、拟签,做到合法、高效、稳妥。

3.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玉溪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通海县建立了一套政府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规定了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内容、时限以及需提交的材料,把政府行政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2017年全年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的议题118件,全部由政府法制部门先行审查,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为切实做好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推进工作,严格执行《通海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县政府常务会议重大决策事项会前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规定: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重大决策事项未经组织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全年,通海县依法召开《通海县秀山自然保护区规划》《通海县新区农贸市场商住楼建设项目》《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等10次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在举行重大决策听证过程中,按照省、市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网上发布的要求,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听证网上发布制度,对听证事项实行网上发布,确保重大决策工作顺利进行。为确保全面深入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建立了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工作计划表月报表制度,各乡镇(街道)、县属各部门均严格按照报送制度的要求,积极报送拟实施的重大决策听证年度工作计划和月报表。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按照《云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通海县紧紧围绕明确执法职责、加强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不断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进一步清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抓好动态管理。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依据采取单位自报自检和法制办动态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二是明确执法责任、界定执法范围和执法权限,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事项、责任分解工作,将行政执法事项及其责任具体分解到分管领导、所属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做到职权、责任、岗位三统一,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等行业的执法监管,严厉查处影响人民生命安全、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按照《通海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通海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不断完善评议考核机制,采取部门自检自查、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了行政执法民主评议考核工作。四是抓好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凡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除已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府或者职能部门颁发的证件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取得,必须经过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并考试合格。2017年,组织全县对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79人和行政执法证件到期审验的201人参加了全市的行政执法培训,举办3期专题行政执法培训。通过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一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认真准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全县2017年已结案的部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共22宗进行集中评查,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评查情况现场反馈。二是完善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规定》,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设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接受社会的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在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做好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预防和减少滥用行政执法权行为。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执法部门对行使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逐步进行了清理,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推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和备案制度,规范行政行为。重大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推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和备案制度,是建设法制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按照《云南省推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和备案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通海县认真做好推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和备案制度具体工作,将重大行政行为纳入上级对下级事前和事后的监督之中,减少了因不当行为引起的行政侵权和行政争议案件的发生。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情况

完善“两法衔接”制度,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严格落实好《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和《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和案件会审制度。2017年通海县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7539件,其中调解结案6562件。办理各类公证案件708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2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事件1件1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8件143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0件906人,制止群众性械斗21件566人。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与发展改革任务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4月1日,专题召开全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专题安排和要求部署,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出席会议并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强调和进一步要求。县政府先后4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依法行政相关工作,2次在常务会议上集体学法,举办全县科级以上法治专题讲座2次;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1次召开会议,对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县领导对领导干部学法、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等方面尤为重视,县委、县政府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作用。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夯实基础,扎实推进新形势下“七五”法治宣传工作。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举办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88次,宣传法律法规规章150部,制作普法教材1部,印制下发《通海县“七五”普法宣传手册》12000册,编印发放宣传资料96549份,出动宣传车辆66辆次,开展法律咨询2366人次,组织全县161个部门6490名干部职工进行在线学法考试1次。张贴悬挂标语横幅1024条,制作法治微电影1部、法治在线3期、法治园地广播稿8期、公益广告5条、以案释法宣传海报340份,发布普法微信公众号信息120条。法治副校长上课12课时4200人次。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县长直接分管政府法制建设工作,常务副县长进行协管。并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单位。坚持从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入手,推动机制创新,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行政决策与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二是科学谋划部署。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畅通监督渠道、化解行政争议,县政府于2009年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2011年制定出台了《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的实施意见》和《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通海县人民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制定下发《通海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通发〔2017〕17号)。三是完善考核机制。为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委书记、县长分别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书。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进行量化考核,突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基层法制机构、队伍建设还不健全,难以适应当前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因机构编制等原因,部分部门乡镇(街道)法制人员多为兼任,大量精力忙于处理办公室及其他繁杂事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制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是随着政府法制工作日趋增多,任务日趋加重,政府法制机构职能转换、队伍建设、业务素质与当前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差距较大。

三是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之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尚不平衡,个别行政机关还不同程度存在越位、错位的问题和缺位、慢到位、不到位的问题。

四是对各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的监督措施、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县级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级法制机构的工作职能,切实加强县级法制机构和县级部门、乡镇(街道)法制和队伍建设。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

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重点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作为执法监督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现场检查与调阅卷宗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建立一系列规范有序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

四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法治政府建设中涉及重大行政决策,需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五项环节才可作出。其他决策也需经部门法制机构或县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通过后再作出。 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减少并及时纠正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

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要积极稳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通过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全面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三、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及有关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健全和配齐法治人才队伍,专业法治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重要组织和人才保障。

二是建议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举措,创新普法形式,多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

三是建议丰富活动内容,加强法治思维。通过法治理论学习、法治主题活动、行政司法交叉挂职锻炼、法律考试等形式强化法治工作队伍的法治思维和业务素质。

四是严格执法培训,规范行政执法。增强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人员队伍和素质,以保证能更多地指导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充实部门执法人员队伍、提升执法人员水平。

四、2018年主要工作打算

2018年,通海县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推进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制定和完善通海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和措施,明确依法行政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围绕《通海县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和法律顾问队伍和机构建设,加强执法督促检查力度,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把好法律关,强化跟踪服务,进一步做好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各个环节涉法事务的把关和法律咨询工作;探索构建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沟通联系;加强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力度,树立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的观念;立足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减少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法律风险,及时发现、妥善解决各类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海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0日